桂妇通〔2015〕41号
各市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桂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学习台湾农业发展历程及先进经验,加快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自治区农业厅定于今年9月份、11月份分别举办2015年第三期、第四期广西骨干农民赴台培训班。经努力争取,特别为广西女能人协会申请到50个参训名额,分两期参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于9月份、11月份分两期赴台,每期培训时间10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一)重点学习台湾农业发展历程及经验,了解台湾有关农业政策。
(二)考察学习台湾农会组织与运作方式。
(三)学习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理念和做法。
参训人员也可提出具体学习参观项目(在回执表上填写),经协会秘书处统一收集整理后,上报农业厅与台方协调安排。
三、培训对象
广西女能人协会会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有到台湾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四、费用
赴台期间的食宿、培训费、交通费由自治区农业厅与参团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7000元),其他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从广西女能人协会中推荐4-5名符合培训对象条件的会员,填写推荐名单(附件1),并于7月27日前发送到自治区妇联发展部邮箱。报名人员经自治区妇联审核后确定其中50人参加培训。
2.经审核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另行通知)须于8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自治区经管总站及自治区妇联发展部:
(一)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2,参考附件3)
(二)所在单位提供的在职证明(打印盖章扫描,不要手写)。
兹证明××现在是广西××村农民。(盖村委会公章)
兹证明××现任××单位(全称)××职务。(盖单位公章)
(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
(四)2寸正面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照(不能将照片直接扫描,请在照相馆直接拷贝原片并报送。)
(五)所在合作社或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填写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附件4)。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妇联发展部
联 系 人:戴小红、万 洁
联系电话:0771-5527032,5527120
电子邮箱:gxmqsjb@163.com
自治区经管总站:
联系人:李巧巧
联系电话:0771-2805025
电子信箱:gxjgzz@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