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
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的第一期、第二期骨干农民赴台湾交流培训班现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赴台交流培训时间
拟定于2016年4-5月,在台培训10天,具体出行时间及航班信息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和对象
第一期:农村青年妇女骨干创业培训班,主要培训农村青年妇女种养能手。
第二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妇女领导人培训班,主要培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女性负责人和女性家庭农场主。
三、报送材料
请赴台人员务必将有关赴台手续的材料和附件1于2016年4月11日前报到下列邮箱。赴台人员办理台方入台证件所需材料如下: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提交word电子版文档);
2、单位在职证明扫描件(用单位抬头信笺打印并加盖公章,用该原件扫描后,上交电子版);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用原件扫描后,上交电子版);
4、近6个月内二寸光面白底彩色照片(尺寸:3.5CM(宽)*4.5CM(高)头像)电子版;
5、派出单位出具费用证明原件1份;
6、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章,如无党组章盖公章)原件1份;(非公职人员不用填写)
备注:1-4项材料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gxjgzz@163.com和gxmqsjb@163.com (文件以“单位名称+赴台人员名字”命名)、5-6项纸质材料寄到:南宁市星湖路35号自治区农经总站办公室 郑重收,邮编:530022,电话:0771-2805025。
四、培训经费
骨干农民赴台培训经费采取自治区财政补助和派出单位或个人共同分担负责的方式,培训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负责5000元,具体缴费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报送材料的各项表格及填写样式,请自行登录邮箱gxnyttb@sina.com(密码:gxnyttb)自行下载。
(二)联系方式: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联系人:
郑 重,电话:0771-2805025,
区妇联发展部联系人:
戴小红,电话:0771-5527032.
广西女能人协会秘书处
2016年4月5日